律师档案
杨帮国
杨帮国律师
重庆 涪陵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帮国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涉枪犯罪有哪些种类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1 15:25)    点击:591

  涉枪犯罪有哪些种类?

  涉枪犯罪是指我国《刑法》所规制的违反《枪支管理法》,且以枪支、弹药为犯罪对象或犯罪工具的各种犯罪行为在理论上的总称。在刑法中主要涉及非法持有枪支罪,走私枪支弹药罪等。

  涉枪类案件中,一类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12种独立犯罪:《刑法》明确规定的12种涉枪犯罪中,有走私武器、弹药罪,聚众持械劫狱罪,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罪,盗窃、抢夺枪支、弹药罪和抢劫枪支、弹药罪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,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等。

  另一类是枪支被用做犯罪工具类案件,如:持枪杀人、持枪抢劫、持枪伤害、持枪绑架、武装叛乱、暴乱罪等犯罪行为

  一、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12种犯罪中的常见罪名

  非法持有枪支罪数量较多,其次是非法制造枪支罪

  (一)非法持有枪支罪

  《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 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  单位犯第二款、第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  (二)非法制造枪支罪

  非法制造,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,私自使用原材料制作或者修理、改装的行为。
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,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点标准是:

  1、制造军用、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、成套散件一套以上或者主要零部件50件以上;

  2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2支以上、成套散件两套以上或者主要零部件100件以上;

  3、制造军用、非军用专用子弹500发以上或者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军用、非军用专用子弹100发以上;

  4、制造各类炸药10公斤以上或者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各类炸药20公斤以上;

  达到前款各标准五倍以上的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。

  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。

  二、利用枪支作犯罪工具的常见罪名

  主要是集中在抢劫、贩毒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。

  (一)寻衅滋事罪

  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  1、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2、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3、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  4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。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 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帮国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帮国律师,杨帮国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帮国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8331259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帮国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涪陵区律师 | 涪陵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帮国律师主页,您是第14278位访客